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关于工程结算的方式有以下四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月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我国现行的工程价款结算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实行这种按月结算的方式。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指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根据竣工结算编制依据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内容确定。
4、目标结算方式:
指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且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或其委托人)验收后,由业主支付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